讨论数据库依法使用作品的不同模式
更新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一、数据库依法使用作品的不同模式根据欧盟制定的《数据库法律保护指令》,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

一、数据库依法使用作品的不同模式

根据欧盟制定的《数据库法律保护指令》,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据此,数据库既包括电子数据库,也包括非电子数据库。电子数据库可以存储于光盘中对外销售,也可以存储于服务器上,直接在互联网或局域网中传播使用,容量更大,面临的海量授权问题更为突出,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根据上述定义,数据库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汇编作品,汇编时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权。在电子数据库出版中,对作品的数字化涉及复制权,而之后的传播则涉及发行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了保障知识的正常传播和使用,数据库可以利用我国著作权的两大限制制度(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直接使用他人作品;但在其他情况下,数据库使用他人作品应取得授权。下面就分别讨论数据库依法使用作品的不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