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变革
习近平强调,“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培养质量。”【4】国内法学类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劣势主要集中于实务课程和实践环节上。这种更偏向于理论研究的培养模式,与高校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设定、高校的教育教学体制都有密切的关系。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也提出了,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优化法学课程体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5】
实事求是地说,从研究生中挑选出学术潜质好、悟性高又有志向安心做理论研究的学生并不容易。但对这部分学生,我们仍要按照学术型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对于其中更为优秀的人,可采取本硕博连读的培养方式,将专业系统、一站式的学术训练贯穿整个学习生涯,为其成才创造优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