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规与国法的治理角色梳理:应遵循的互嵌逻辑
根据2012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党内法规是指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这是对“党内法规”的权威定义。国家法则指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党规和法律都是治理活动既然党规和国法都是治理不可或缺的部分,那么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具有了重要性。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习近平对党与法治的关系度的强调,凸显了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之重要性,其中的“处理”,也包含了党内法规对党员的行为调整要体现依法治国之义,而党和法的关系之“根本性”,意味着对党规治理和法治之间关系厘定的重要性。需要明确的是,党规和国法在调整具体事项上遵循的程序、调整的目标和调整的效果有所不同。当然,我们要先确定它们在概念上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