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药卫生科技查新机构的发展脉络
1984年,我国的医药卫生科技查新工作开始萌芽,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生部)要求各单位在申报科研课题时需同时提供查新证明。三年之后,在原卫生部相关情报咨询专家的呼吁下,卫生部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成立,并着手卫生部查新咨询单位定点、制度与体系建设工作[5]。1993年11月卫生部公布了首批21家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随之在多地多次举办了查新业务人员培训班、研讨班,要求查新人员及审核员必须经过统一的正规考试之后,方能持证上岗。
随着查新工作的开展,《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于1996年出台。该《细则》对医药卫生领域的查新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定义和解读,规定医学情报查新人员要以高水平的文献检索技术为基础,采用多种情报研究方法对课题进行综合对比分析,为医药卫生领域的科研立项、成果申报等科技活动的新颖性评价提供科学、客观的情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