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进程中,尽管偶尔有研究者对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提出质疑,但大多数研究者依然对此持积极看法。一是有利于激发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周俊(2014)、张啸宇(2021)等认为,公办职业院校实行改革,一方面能打破原有的学校管理过度行政化、办学体制僵化等顽疾,促进职业院校治理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3]。另一方面,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中,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的股东,即从原来单纯的员工身份转变为既是员工,又是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此举具有产权激励的意味,可有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4]。此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将校企合作真正落到实处。企业向职业院校捐款并不少见,但其作用除了在经济方面暂时补贴职业院校外再难寻一二,校企合作仍是彼此分离的“两张皮”。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对职业院校的资金投入由昔日常见的“捐资”转化为有经济回报的“投资”,校企合作由以往的“单一合作”、“短期合作”、“学校主动”转化为“全面合作”、“长期合作”、“校企互动”,真正实现了校企双赢[5]。二是有利于扶助民办职业院校,解决其办学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