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社区治理现状
按照《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2],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进城镇集中居住社区(以下简称“上楼”社区),即在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商品住宅;二是向规划保留村平移社区(以下简称“平移”社区),即按照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在农村地区新建的“平移”集中居住区,仍为宅基地性质。
(一)“上楼”社区管理情况
“上楼”社区,以嘉定区外冈镇、金山区廊下镇为代表,基本采用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治理方面,村居委、物业公司、村民三方协作共治,村委会和居委会共存。村委会对所属村集体的居民负有物业管理经济责任、助困帮扶责任,村民仍然享有参与村委会选举、相关村级事务决策等权利。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引导村民向居民转变、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第三方物业公司提供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方面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