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衣冠服饰中的“礼”
中国素来被称为“衣冠之国”,衣冠,狭义上指士大夫的穿戴,冠指礼帽,古时七以上的男子可戴冠,庶人只能扎巾,因称七绅之服为衣冠;广义上则泛指礼服,《隋书•礼仪志六》:“自晋左迁,中原礼仪多缺。后魏天兴六年,诏有史始制冠冕,各依品秩,以示前谬,更造衣冠,尚不能周恰。”同时它还有礼教、文明和习俗等的引申义。早在《周易·系辞下》中就有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可见服饰对于华夏民族和中国社会的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中国的服饰最早可追溯到远古时期,“古初之人,卉服蔽体,次民氏没辰放氏时,天时多阴风,乃教民撑木茹皮以御风霜,绹鬓阔首以去灵雨而人从之,命之曰:衣皮之人。”可知那时的人们就已经学会用树叶、兽皮包裹身体以保护自己和抵御风霜。到了商周时期,我国进入奴隶制发展的鼎峰时期,农业、手工业有了较大发展,此时出现了比较完整的衣冠制度,如在《周礼》中已经明确记载了不同尊卑等级的人们在不同场合所穿衣冠形制的具体规定。此外还记载了“司服”这一官职,专门掌管王的吉凶衣服,辨别其名称、服色与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