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在报道恶意支付大量硬币这一行为时,往往会结合律师的采访,而律师往往会以相关的民法基本原则来解释该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其中主要涉及到对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以及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的违反。但是对于基本原则的违反并不意味着可以适用基本原则援引裁判并且加以规制。
首先从宏观视角上分析,基本原则目的主要是价值意义的宣示,而不是用来直接裁判案件。九民纪要前言部分要求法官裁判案件要符合内在价值与外在逻辑保持一致。何谓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就是就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而外在逻辑就是基本原则引领下的具体法律规范。这也就要求基本原则的使用要遵循“向一般条款逃逸的规则”,过分适用法律基本原则很难保证裁判的公正性,只有在具体法律规范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基本原则才能发挥着漏洞填补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