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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核心的职工疗休养事业发展
更新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128
核心提示:(一)苏联职工疗休养制度的发展经验苏联的职工疗休养事业,承载主体经过了由劳动保健事业转向社会保险事业的演进历程。在列宁时期,职工的疗休养是劳

(一)苏联职工疗休养制度的发展经验

苏联的职工疗休养事业,承载主体经过了由劳动保健事业转向社会保险事业的演进历程。在列宁时期,职工的疗休养是劳动保健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在“为劳动者建设疗养区的口号下,沿着共产党和苏联政府所指给的道路进行的”。[]苏联通过创建保健人民委员部,接管沙俄遗留的疗养区,并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疗养权利。考虑到境内疗养资源与疗养传统的丰富性与时代性,1921年列宁又签署了关于建设休养所的指令,在已有疗养院的基础上,开始建立休养所。[]至斯大林时代,“由于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迅速前进”,工人阶级在国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日益彰显,为“改善工人阶级物质与文化生活”,[]1929年苏联制定的劳动法典中专设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所有企业工作之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养、休等内容均属于国家社会保险内容。1933年苏联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国家社会保险工作交由全苏工会负责,职工的疗休养事业,开始由工会组织系统中的工厂工会委员会、产业工会以及共和国、边区、省分会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分别举办。至此,苏联开启了以工会为领导核心的职工疗休养事业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