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策背景
全国第二次残疾人口普查显示,障碍人士就业率不足四成。中国大陆有超过1200万的智能和发展障碍者,而他们平均就业率不足10%。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促进残障人士就业是改善残障人士生活状况的关键所在。我国颁布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其中包含有关残障人士就业的积极措施,完善了与残疾人就业有关的政策制度,提高了残障人士的就业积极性,解决了部分残障人士的就业问题。截止至2019年,有948.4万城镇残障人士被安排就业,59万残障人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虽然较前些年数据有所增长,但依旧有大部分残障人士无法解决就业问题。
从长远角度看,目前集中就业、按比例安排残障人士就业以及鼓励其自主就业的制度解决不了残障人士就业的深层问题。但目前社会环境对残障人士的接纳程度依旧较低,社会大众对于残障人士的刻板印象依旧存在,同时残障人士也较难获取所需要的就业机会、康复机会、平等参与就业、参与社会生活以及融入社会的机会,[]长远考虑甚至对残障人士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