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语:宋代韩集注文中的碑板补史现象
以碑版考史传,往往抵牾,年月、官职、舆地,尤多异同。……即以文字论,一朝总集,莫不取材于此。……唐《韩集》之《五箴》、《伯夷颂》,《柳集》之《永州八记》、《罗池庙碑》,宋之永叔、子瞻、刘贡父、蔡君谟,元之姚燧、黄溍、柳贯、干文传、朱德润诸家,皆有碑版传世,以校集本,亦莫不有异同。
取金石文物与传世文献比勘订正,昉自宋代,臻极于清世。东南摩崖、唐人诗刻,可采者尚不在少数,零玑碎璧,未尝不可补全集之遗。
《五百家注》卷十《送李尚书赴襄阳八韵》以及同卷《醉中留别襄州李相公》皆提到了一方不见于宋代金石目录的石刻——“襄州石本”。注释者用石刻上的名衔廓清史籍中语焉不详之记载。
元和十年(815),原户部侍郎李逊赴襄阳充任节度使,廷臣送行者三十有余,临别留作,分韵赋诗,韩愈亦在其列。然韩诗诗题“李尚书”却因无法与史书相印证,令后世读者颇感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