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统领
更新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115
核心提示:三、胆囊-胆总管结石外科治疗与DRG支付面对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群众医疗负担过重、医保基金消耗过大的问题,为了减少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消费,提高医院

三、胆囊-胆总管结石外科治疗与DRG支付

面对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群众医疗负担过重、医保基金消耗过大的问题,为了减少医疗服务中的不合理消费,提高医院经营管理能力,也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其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今后两三年内全国普遍推广DRG支付,即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分析DRG支付改革可能在医保机构、定点医院、住院患者三大主体间引发的利益博弈,有必要对DRG支付相关的做法和规则加以说明。

1、医保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

医疗保障部门为加强对定点医院管理及把控医保基金支付标准,需要对医保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也就是按疾病治疗临过程和资源消耗相似性,将其分为不同的组别。病组划分要经专家及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形成之后可随情况变化而调整。2021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1.0修订版)”,共包括618个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其中229个外科手术操作组,26个非手术室操作组、363个内科诊断组,各分组都有分组(DRG)名称和代码(由4位码组成)。根据DRG病组疾病诊治难易程度,将常见、多发病例确定为基础组,基础组之外的病组统称为非基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