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二级纪委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义
研究生招生选拔是选材培养的第一关,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发挥基础保障作用。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招生单位自主权也逐渐增大,复试成绩在研究生招生中权重凸显,高校二级单位加强对复试工作管理监督成为必然,目前多数二级招生单位未设立监察机构和人员,二级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开展监督,是学校纪委(监察处)工作的延伸,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和完善二级纪委研究生招生监督机制,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可进一步规范高校二级单位招生领域的权力配置、监督与制衡关系。通过该机制建设,可促进学院相关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决策程序的完善,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
高校设立二级纪委是全面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普遍存在设立时间不长,缺少工作抓手,对纪检工作防控重点缺乏了解等问题。高校二级纪委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履职路径等成为非常有研究价值的党建课题,而有关二级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机制研究方面尚处空白,本文以同济大学为例,研究探讨二级纪委如何建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机制问题,为学校二级纪委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形成可执行、可推广的监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