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那非类药物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西地那非是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的首批5型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 5, PDE-5)抑制剂[7],是主要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8]。由于该类药物具有扩张血管的药理活性, 也有被用于治疗高血压的报道[9]。消费者在没有医生指导下盲目使用存在引发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对患有糖尿病的人群也会造成严重不良反应。近年来,部分不法商贩为追求不当利益,在保健食品或假冒保健食品中添加那非类药物以达到所谓的“见效快”、“效果明显”,使得不知情的消费者可能长期摄入此类药物,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严重损害[10, 11]。
近年来,我国无论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还是市场监管体制,以及公安机关食药环部门,对保健食品或假冒保健食品中添加那非类药物的打击始终处于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