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发展进程
中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概念提出可追溯于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中国绿色矿山建设理念也开始慢慢产生变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底出台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确立了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并于二零一零年颁布《有关深入贯彻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发展绿色生态矿产建立绿色矿山管理工作的指示若干意见》,由此标志着我国绿色矿山工程正式启动[3]。2012年开始,我国各省也开始陆续编制了实施了省级的工程建设规范、项目发展要求、实施建议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一直走在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首位,《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标准(试点)》也是中国境内第一个省部级的绿色矿山评价规范,之后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也陆续发布了实施方案或工程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