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Robert W.Gunn等人指出共享服务是企业尝试从分散管理和少的层级结构中取得优势的一个新的管理概念,它的思想在于在提供服务时共享组织成员和技术等资源[2]。共享服务奠基人之一Barbara E.Quinn(2000)认为,共享服务是一项以顾客为中心,并采取收费服务的商业经营,是将已经存在于不同单位或者部门中的业务职能重新组成一个新的,可自主管理,有着明确的管理结构的为母公司的内部成员提供服务的单位,目的在于实现成本节约以及高效率。同时Barbara E.Quinn还提出基本模式、市场模式、高级市场模式、独立经营模式的四种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四种模式依据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发展趋势呈现出阶梯递进的关系[3]。
哈佛大学教授Bergeronze(2003)则给予定义:共享服务是一种将一部分现有的业务职能集中到一个新的半自主的业务单元的合作战略,目的是提高效率、创造价值、节约成本以及提高对母公司内部客户的服务质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