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乡贤”的内涵
2017年12月,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暨“新乡贤与新农村发展新动能”全国研讨会在广东丰顺举行,在论坛举办过程中,众多研究者对新乡贤进行了热议,并把“新乡贤“”定义为:“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乡籍的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财富、权力、声望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公益性是其精神内心[]。在走访调研过程中,通过与晋江市S村“村两委”、“新乡贤”代表以及村民交流发现,他们对于“新乡贤”的定义主要集中于为家乡捐款捐资,具备较高社会地位,能够得到村民的认可,有效地解决村民纠纷,对制定村规民约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等方面。近些年来,S村在当地“新乡贤”的助力下,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造与建设,村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与S村村民交流过程中发现,他们对于“新乡贤”的定义,往往会将捐资捐款放在第一位,对“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治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缺乏整体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