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
专业学位又称“职业学位”,自1984年尝试研究生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制度以来,我国逐渐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专业学位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与不断改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多个行业培养了应用型专业人才,促进了社会经济和技术教育等领域的快速发展。
1.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历史
(1)试行与探索:1984年,清华大学等11所工科类院校召开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研究生研讨会,会议针对企业中专业性人才缺乏的现象向教育部提交了书面建议。随后教育部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培养工程类型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从1985年开始,11所高校开始招收工程类型硕士。1986年增加不超过10%应届毕业生接收数量,并增加在职研究生的规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1] 。。在此阶段,颁布了各种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的条例与方法,为后期教育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