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休闲农业
休闲农业是“农业+旅游”概念下形成的一种新业态,起源于欧洲,我国台湾地区休闲农业相比于大陆发展更早。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实施,发展休闲农业对乡村经济发展、三产融合、环境改善和挖掘保护地方文化资源有重要意义,因此,休闲农业成为了学界关注的热点。学者们从农业发展、旅游、教育、科普、民俗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一般认为休闲农业旅游资源分为美丽田园和特色民居村、乡村度假区和农业观光园、科技产业园、休闲农庄、农业文化园和风俗体验区,以及农渔家乐、特色采摘园、特色农场和农产品基地[3]。其中,“田园综合体”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的新兴概念,着重于乡村旅游的多产业协同开发,它与以往的“农家乐”有着根本上的差异,强调“农业+文旅+地产”的综合发展。有学者认为休闲农业规划中,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农事体验、民俗活动等构成了旅游吸引物。也有学者认为文化旅游是休闲农业中重要的部分,尤其是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休闲农业中的旅游资源挖掘离不开乡愁,乡愁经济是一种深耕大众内心依恋和精神需要的经济形态,为当前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培育特色农文旅融合项目,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提供了科学有效指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