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的协同合作架构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的协同合作架构,即围绕各方主体的共同述求,通过各方主体的协同合作,共同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在该合作架构下,各主体可分为核心主体和次要主体。其中核心主体是高职院校、合作企业、政府部门、协会组织,其中高职院校师生员工、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者、合作企业的领导骨干及一线员工最为核心。协会组织主要包括行业的建设及指导委员会等;次要主体是社会舆论、经济条件、政策环境、地理历史环境等外部影响。协同合作架构主体之间的联系是紧密连贯的,亦不是一直保持不变的。其架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