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治理与电子政务
将城市治理定义为“城市范围内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组成相互依赖的多主体治理网络,在平等基础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城市公共问题、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增进城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相互合作的利益整合过程”。尽管学术界对于城市治理的确切定义未有共识,但对于城市治理的内核有着共通的理解——城市治理的核心是利益相关者作为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城市治理作为一个整合的概念,既代表了政府的实践方式,即政府通过动员多方力量鼓励公众参与,从而解决城市面临的问题并促进公众利益的提升;也代表了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政府以实现公众利益为自身的核心价值。
不断发展的信息通信技术也为政府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数字技术天然地赋权公众发声,每一个人都有充分的机会面向大众表达自我;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主体的互动成为日常,决策的民主性显得尤为重要;及时的沟通交流成为可能,政府必须面对多元主体对社会事务带来的挑战。因此,面对日趋复杂且动态的社会问题,政府既要突破单一主体的特征,保证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又要在保证多元化社会参与的同时,追求高效率和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