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命的特点
种生命是人生命的生物性存在,依赖于大自然所提供的资源进行能量交换,必须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一方面,人的种生命必须遵循大自然的规律,是一个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任何生命不能逃离死亡的命运。另一方面,人的种生命是为了保存生命的存在,生命终止,种生命将失去意义。但这里必须指出,人的种生命与动物的生命相比,人的种生命具有主动性。动物的生命完全基于本能,特定的生物构造是为了适应特定的环境,是一种被动的适应环境的过程。而人的种生命由于人的未特定化,造成人的本能的匮乏,人不能完全靠本能去适应环境。自然界把尚未完成的人放到世界之中,他没有对人做出最后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留下了为未确定性[2]。正是由于人的未特定化,为种生命向类生命靠拢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