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方针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永恒目标和根本价值[1]。而“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是党和政府教育的根本原则。1957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2] 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三个面向”和“四有”的教育思想。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