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放射性皮肤性损伤其临床表现
当人体局部皮肤受到射线照射后,早期可无任何症状,或短暂性的出现轻微灼痛、红斑,根据受照剂量的增加,局部陆续可出现毛囊丘疹、二次红斑、水泡、皮肤坏死而形成溃疡等症状。受照剂量与损伤程度成正比,且出现症状的时间也会越早。严重的放射性皮肤损伤其临床表现呈依次出现早期红斑、二次红斑、肿胀、水泡和溃疡;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表现可出现局部皮肤干燥、粗糙、皮肤纹理变浅或紊乱,重者可见局部皮肤萎缩、或水肿、溃疡等。根据RTOG 分级标准共有 5 级: 0 级: 基本无变化; I 级: 水疱淡红斑,毛发脱落,干性脱皮,出汗减少; II 级: 皮肤触痛,明显红斑,片状湿性脱皮,中度水肿; III级: 除皮肤折处之外的融合性湿性脱皮,重度水 肿; IV级: 溃疡,出血,坏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