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
更新日期:2022-07-20     浏览次数:135
核心提示:1.3临床终点指标根据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sponse valuatione criteria in solid tumours(version 1.1),RECIST 1.1][9]标准进行评判:完

1.3 临床终点指标

根据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sponse valuatione criteria in solid tumours(version 1.1),RECIST 1.1][9]标准进行评判:完全缓解(CR):病灶基本消失,无新病灶出现,且至少维持4周;部分缓解(PR):病灶总长径缩小30%以上,至少维持4周;总有效率= (CR+PR)/总例数×100%。 PFS为患者化疗开始至疾病进展时间,OS为患者化疗开始至死亡或末次随访时间。治疗前后两组血清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CEA)、糖类癌抗原199(CA199)、糖类抗原 125(CA125)、糖链抗原724(CA724)水平。

1.4 不良反应评估  

按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事件术语标准(CTCAE)5.0版评估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分为I-IV级。两组分别记录化疗导致的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外周神经病变、疲劳乏力等,并计算不良反应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