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国土整治工作重点落实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持农业农田基本红线、贫瘠土地治理、河湖山林恢复、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3]。但也存在以“土地”的整治为主,弱化土地生态功能,以恢复农田为主弱化山水林田湖效能,以工程建设为主,弱化社会功能对生态文明的影响等问题,同时缺少对全域全要素的统筹考虑。
1.1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区别
从性质而言,国土综合整治强调土地功能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的效能,降低非功能区的占比,而生态修复则主要集中提高土地的生态功能,降低因发展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突出自然因素减少人为因素,最大程度减轻人为因素的破坏[4]。从特征而言,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具有阶段性,更强调社会关系、生存环境结构调整,重点在于高质量的利用自然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