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市水土保持建设
城市水土保持的概念起源于1995年水利部召开的“部分沿海城市水土保持座谈会”,二十多年来,我国城市水土保持研究经历了从问题导向型研究跨越到目标导向型研究阶段。城市水土保持是针对城市水土流失提出的,城市水土保持是指为防止城市开发建设而导致水土流失的技术措施[]。城市水土流失就其研究范围曾引起争论,柴宗新[]认为“城市”就是城镇用地;甘枝茂[]认为“城市”包含了市区和郊区;登岚[]等认为“城市”狭义上是指城市规划建设区、开发区等,而广义上则应该包含传统行政区域界定的城市边界以内的范围;唐克丽[]认为城市水土流失主要由人为活动诱发,包括建设用地开发、采石、筑路架桥、引排水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