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通过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引领,针对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严谨落实增强工作品质、完善办案标准的实际工作要求,全方位将检察机关领导作用发挥出来,提高法律监督的指导作用,增强执法品质和成效,根据法律要求公正开展检察权,形成法律检察的权威,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更好的遵循,让司法公正和社会平等得到保护,为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平等透明的法治环境。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接受人大的监督;在工作中根据法律的规范独立平等行使权力;坚持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坚持科学分工和沟通协调相融合;坚持公平对待所有民众和工作效率提高相结合;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根据法律要求、合理开展决策;坚持科学规划和整合检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