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国、省、市的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遵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基层设立的协助收集和反映基层人民群众对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基层组织和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活动而设置的规则,旨在界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身份、主体、职责、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组织领导、联系对象、工作程序、活动方法、工作评价等事项。特别是通过规范各联系点收集立法意见建议的行为和程序,保证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特点:一是立法联系点的基层性。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设置在我国政权结构的最基层,街道办事处、基层司法机关等,甚至可以设置在居委会、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中。立法联系点的基层性保障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参与不同层级的立法或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