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依赖自动化决策系统、算法等机制,得以实现传统行政方式的数字化转型。然而此种转型利弊共存,面对诸多挑战,行政机关要对其作出决定的过程加以解释,使公众能够了解自动化决策、算法的基本内涵,并避免被技术所控制。规则遵循法治原则而制定,算法是贯彻执行规则而已。即使有人认为因数字政府的运行而替代了自主决策或者行政裁量的作出,具体的基准仍然需要事先作出。所以,规则的民主性、科学性以及确定性、透明度才是重点。因此,数字法治政府不是片面强调政府数字化,而是在技术维度和法治维度并重的前提下,对政府在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和决策模式等方面进行根本性变革。因此,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必然涉及政府组织、行政规则的变化与革新,涉及到完善针对新技术、新业态的治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