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家庭教育及其创造和睦家庭环境
更新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307
核心提示:(一)家庭保护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 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抚养、教育和保护,其中包括学习家庭教育

(一)家庭保护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 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抚养、教育和保护,其中包括学习家庭教育及其创造和睦 家庭环境等 [1]。而在留守儿童及其离异家庭孩子中,一部分家庭对于孩童的保护作 用不仅仅是微乎其微,甚至还是一种伤害。由于亲情的缺失,未成年与其监护人 之间交流变少或不愿交流,长此以往,两个独立的个体产生矛盾,家庭无法约束 管教孩子,孩子便更易犯错,而孩子多次犯错后家庭中的教导逐渐变得有心无力 甚至是不愿理会。其中有的家庭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便出现了家庭暴力 现象,监护人对外是“教育”孩子,实则为殴打,有的孩子反抗迎来了更疯狂的 暴风雨,有的孩子忍受换来了磨灭本性。在这样不良的家庭环境中,心理作用不 稳定,给家庭以及社会都带来了一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