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行为有引发法益侵害结果的危险
更新日期:2022-08-30     浏览次数:224
核心提示:二、归责视野中的危险概念的解构客观归责理论通过风险创设和风险实现来实现规范连接,因此,风险是连接行为与结果的核心要素,只有行为客观上创设的风

二、归责视野中的危险概念的解构

客观归责理论通过风险创设和风险实现来实现规范连接,因此,风险是连接行为与结果的核心要素,只有行为客观上创设的风险实现于结果之中,才能证成归属理论的核心要义。许迺曼教授提倡一种“规范的危险性结果理论”,因为“刑事责任成立的关键时刻,应该是危险形成的时候,否则将会使得过失刑事责任成为偶然事件。” 基于风险的理论,我们也可以解释过失犯与不作为犯的差异,我们惩罚过失犯罪不在于未实施合法行为,而在于风险行为有引发法益侵害结果的危险。那么危险究竟何时形成?危险究竟与行为、结果存在何种程度上的关联?理论界存在各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