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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的稳定
更新日期:2022-08-30     浏览次数:204
核心提示:1、主体单一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的成员。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在

1、主体单一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的成员。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在分户时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用途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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