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林外史》中有关回族的记述
在第四回“荐亡斋和尚吃官司 打秋风乡绅遭横事”篇末和第五回“王秀才议立偏房 严监生疾终正寝”篇首,讲述了这样一段故事:
乡绅张静斋和中举丧母的范进来到广东高要县,共同拜谒了高要县令汤奉,这个汤县令宴席上说:“我这敝教没有什么吃得,只这几样小菜,权且用个便饭。敝教只是个牛羊肉,又恐贵教老爷们不用,所以不敢上席。现今奉旨禁宰耕牛,上司行来牌票甚紧,衙门里都也没得吃。”[](P31)这段描写通过人物自白的方式,交代了汤县令是回族人,而且严格遵守国家朝廷的法度而不宰杀耕牛为食。其中“敝教”指的就是回族信奉的伊斯兰教,教规有“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非诵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的饮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