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PPP+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框架下,政府可以选择对社会资本或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方进行激励,具体以税收优惠或补贴的形式激励,此将形成政府的激励成本,政府派出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合作并按合同约定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成为项目公司股东。项目公司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介入项目,其中监督的职责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其不仅对社会资本实施监督,而且要履行对项目提供“1+N+X”咨询服务的职责,即“全过程一体化的项目管理+投资,勘察设计等专业咨询+不自行实施但应协调管理或控制的专项服务”。由于“EPC+两标并一标”模式的合法性,社会资本内部存在串谋行为,若被全过程工程咨询发现则实施罚款,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以得到相应的监督有力奖励,而社会资本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也存在贿赂行为。
2.1 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