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管理模式通常分为四类,分别是行政管理模式、市场运作管理模式、委员会管理模式和海外拓展管理模式[1]。Y高校教育基金会采用的是行政管理模式,虽然基金会是独立法人,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是将基金会视为高校的一个职能部门,基金会的业务管理及决策均参照学校行政管理模式执行。基金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均是学校相关部门的人员兼职担任,薪酬从学校发放,完全利用学校的内部资源来完善基金会的发展。这种模式看似简便易行,且运行成本较低,但从长期发展角度看有两大弊端,其一是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由于都是兼职,很难全身心投入到基金会的财务工作中去,对基金会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钻研度不深,个人的工资薪金没有与基金会利益挂钩,缺乏工作积极性[2];其二是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没有真正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