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意见
一、总体评价
《高校校园体育活动人身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与赔偿机制研究——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为基点论述》一文,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自甘风险”责任原则出发,系统探讨了高校校园体育活动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与赔偿机制。文章结构严谨,逻辑清晰,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的学术定位和发表要求。
二、具体内容评价
选题意义
文章选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随着高校体育活动的日益丰富,人身伤害事故频发,如何界定法律责任、完善赔偿机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为基点,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法律视角的解答。
文献综述
作者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综述,明确了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为后续分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理论分析
文章对“自甘风险”责任原则进行了深入解析,并结合高校校园体育活动的特点,分析了人身伤害事故的风险类型和影响因素,为法律责任的界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实证研究
尽管文章以理论分析为主,但作者也尝试通过具体案例来阐释法律责任和赔偿机制的应用,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实用性。
制度建议
文章在分析现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校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完善责任分担与赔偿转移机制等具体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三、修改建议
加强案例分析
可以进一步增加具体案例分析,特别是近年来高校校园体育活动人身伤害事故的典型案例,通过详细剖析案例中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机制,使文章更具说服力和针对性。
细化制度建议
对于提出的制度建议,可以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如校园体育活动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体育器材设施采购与日常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以增强建议的可操作性。
增强法条引用
在论证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增强对《民法典》、《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和解释,使文章更具法律权威性和学术规范性。
优化语言表达
文章整体语言表达清晰流畅,但在部分段落中可以进一步优化语言表述,提高文章的学术性和可读性。例如,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述方式,增加专业术语的使用等。
四、审稿结论
综上所述,《高校校园体育活动人身伤害事故法律责任与赔偿机制研究——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为基点论述》一文在选题意义、理论分析、制度建议等方面均表现出较高水平,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建议作者在修改时考虑上述建议,进一步完善文章。修改后,本文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的发表要求,建议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