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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随机前沿分析法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效率研究
更新日期:2024-11-26     浏览次数:36
核心提示:审稿意见一、总体评价曹颖轶和李婧涵合作的《基于随机前沿分析法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效率研究》一文,利用随机前沿分析法(SFA)对2016-2021年间83家农

 审稿意见

一、总体评价

曹颖轶和李婧涵合作的《基于随机前沿分析法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效率研究》一文,利用随机前沿分析法(SFA)对2016-2021年间83家农业龙头上市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行了深入分析。文章结构清晰,数据详实,方法科学,结论合理,对于理解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农业经济》杂志的发表要求。

二、内容评价

选题意义:文章选题紧扣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即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效率,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升农业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研究方法:文章采用了随机前沿分析法(SFA),该方法能够有效分离随机误差和非效率项,适用于本文的研究目的。同时,文章还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确保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数据分析:文章选取了83家农业龙头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可靠,数据处理得当,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实证检验等方法,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结论与建议:文章得出的结论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如企业规模、企业年龄对创新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杠杆水平对创新效率有显著负向影响等。同时,文章还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如降低企业借贷门槛、加强产学研合作等,对于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效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不足之处与改进建议

文献综述部分:虽然文章对国内外关于创新效率的研究进行了简要的回顾,但文献综述部分相对薄弱,缺乏对最新研究成果的深入分析和总结。建议作者在修订时加强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述,以更好地凸显本文的研究贡献。
变量选取与解释:文章在选取和解释变量时,部分变量的定义和选取依据不够明确,如企业年龄的定义和计算方式等。建议作者在修订时进一步说明变量选取的理由和依据,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政策建议的可行性:虽然文章提出了多项政策建议,但对于这些政策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建议作者在修订时加强对政策可行性的探讨,并提出具体的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基于随机前沿分析法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效率研究》一文在选题、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方面均表现出较高的水平,但在文献综述、变量选取与解释以及政策建议的可行性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建议作者在修订时充分考虑审稿意见,对文章进行必要的完善和提升,以期达到更高的发表水平。在符合《农业经济》杂志投稿要求的前提下,该文章具备发表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