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意见
一、引言部分
意见:
引言部分对感音神经性耳鸣耳聋的背景、现状以及数字助听器在其中的潜在应用进行了简要介绍。内容较为全面,但略显笼统,未充分展现研究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建议:
建议进一步细化引言部分,明确指出当前耳鸣耳聋治疗的局限性以及数字助听器相比传统疗法的优势。同时,可加入一些最新的研究进展或数据,以突出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二、资料和方法
意见:
该部分详细描述了研究的设计、患者分组、治疗方法及观察指标。整体结构清晰,方法科学,但存在一些细节上的不足。
建议:
在描述患者纳入标准时,应更具体地说明病程、听力损失程度等关键指标。
对于对照组和观察组的治疗方法,应提供更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参数设置,以便其他研究者能够复制实验。
增加对耳鸣残疾量表(THI)的具体介绍,包括其信度和效度验证情况。
三、结果
意见:
结果部分通过表格清晰地展示了治疗前后两组患者THI评分的比较,数据充分支持了数字助听器对耳鸣耳聋的治疗效果。
建议:
可以增加一些图表来更直观地展示治疗效果的变化趋势。
对结果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如分析不同病程、年龄等因素对治疗效果的影响。
四、讨论
意见:
讨论部分对研究结果进行了解释,并探讨了数字助听器治疗耳鸣耳聋的可能机制。内容较为丰富,但部分论述略显泛泛。
建议:
加强对数字助听器治疗机制的探讨,结合现有文献进行深入分析。
讨论部分应更全面地考虑研究的局限性,如样本量较小、随访时间较短等,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
五、参考文献
意见:
参考文献部分列举了多篇相关文献,为本文提供了理论支持。但部分文献的引用格式不够规范,且缺乏一些最新的研究成果。
建议:
统一参考文献的引用格式,确保符合《新疆医科大学学报》的要求。
补充一些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以体现本文研究的时效性和前沿性。
六、总体评价
本文研究了数字助听器对感音神经性耳鸣耳聋的疗效,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和实践意义。整体结构清晰,方法科学,数据充分。但在引言的细化、方法的详细描述、结果的图表展示以及讨论的深入性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建议作者在修改时充分考虑上述建议,以提升文章的整体质量和学术价值。同意在作者进行相应修改后,推荐至《新疆医科大学学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