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参与大规模数字平台监管的价值、内涵与进路 ——从平台力量异化下的负外部性出发
更新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88
核心提示:审稿意见一、整体评价《私权参与大规模数字平台监管的价值、内涵与进路从平台力量异化下的负外部性出发》一文深入分析了大规模数字平台力量异化引发的

 审稿意见
一、整体评价
《私权参与大规模数字平台监管的价值、内涵与进路——从平台力量异化下的负外部性出发》一文深入分析了大规模数字平台力量异化引发的负外部性,探讨了现有监管模式的不足,并提出了私权参与监管的新路径。文章结构清晰,逻辑严密,论据充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然而,文章在部分论述的深度、实证数据的支持以及具体案例的引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具体意见
题目与摘要
优点:题目准确概括了文章主题,摘要简明扼要地介绍了研究背景、方法、主要发现和结论。
建议:摘要中可进一步突出私权参与监管的创新性和实践意义,并简要提及文章的主要理论贡献。
引言
优点:引言部分详细阐述了研究背景,指出了大规模数字平台力量异化及其负外部性问题,为后续分析奠定了良好基础。
建议:补充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明确文章在已有研究中的位置和创新点。同时,可简要提及研究的实践意义和潜在应用价值。
理论框架与分析
优点:文章从个体、组织、公共三个层面深入分析了大规模数字平台力量异化引发的负外部性,条理清晰。
建议:
加强理论深度,引用更多权威理论和经典文献支持分析框架。
增加具体案例和数据支持,特别是关于技术自我规制和政府单元监管不足的具体例证。
现有监管模式的不足
优点:详细论述了技术自我规制和政府单元监管的不足之处,逻辑清晰。
建议:
进一步挖掘现有监管模式不足的具体表现和影响,结合最新案例进行分析。
强调私权参与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其在解决现有问题上的优势。
私权参与监管的价值与内涵
优点:明确了私权参与监管的自我定位和基础形态,分析较为全面。
建议:
加强私权参与监管与政府主导作用的协同机制研究,探讨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增加具体案例说明私权参与监管的实践效果和挑战。
私权参与监管的发展进路
优点:提出了以分权制衡为理念的多方互动、统一平台为基础的技术机制、规范分类为要点的规则体系等具体发展进路。
建议:
进一步细化发展进路的具体实施步骤和策略,增加可操作性。
强调技术、法律、政策等多方面的协同作用,确保私权参与监管的顺利实施。
结论与讨论
优点:总结了文章的主要发现,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建议:
结论部分可进一步提炼核心观点,突出研究的创新性和实践价值。
讨论部分可增加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展望,如如何持续优化私权参与监管机制等。
语言表达与格式
优点:文章语言流畅,逻辑清晰,格式规范。
建议:仔细校对全文,修正错别字、语法错误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的问题。确保引用文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综合评价
本文在探讨私权参与大规模数字平台监管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和实践路径。文章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内容详实。然而,在理论深度、实证数据支持和具体案例引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建议作者在修改时关注上述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章内容,提升学术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

四、结论
本文符合《新闻大学》的发表要求,但在部分论述的深度、实证数据的支持和具体案例的引用上仍需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修改后的文章有望为大规模数字平台监管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建议作者认真修改后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