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家事诉讼中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比较研究》为作者:王晓娟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家事诉讼案件常常会涉及到未成年人利益,为了贯彻联合国
《家事诉讼中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比较研究》为作者:王晓娟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家事诉讼案件常常会涉及到未成年人利益,为了贯彻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目前许多国家的家事诉讼法中设立了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德国在2009年修正《家事事件与非讼事件程序法》时建立了程序辅助人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在2012年6月施行的《家事事件法》中建立了程序监理人制度。在家事案件中,当出现未成年人利益和法定代理人利益存在重大冲突、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等情形时,法院认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有选任程序辅助人之必要时,应尽快选任程序辅助人。通过比较评析程序辅助人制度和程序监理人制度的立法背景、规范构造,可为我国未来在家事诉讼立法中建立子女利益保护人制度提供立法经验。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