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基点》为作者:葛宝东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
《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基点》为作者:葛宝东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和重要基础。 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当前,在混合所有制背景下,国有出资企业如何实现有效治理,已经成为理论和实践中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亟待破解的难点问题。推进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项汇聚法律、经济、政治、管理、社会等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迫切需要治理模式和制度的创新,更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一、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是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底线; 二、健全国家所有权政策,明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定位,是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根基; 三、明确股权设置原则,深化国有资本的分类管理,是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是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和治理能力系现代化的核心环节; 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是混合所有制下国有出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