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类新型黑灰产业模式刑法规制问题实证研究——以S县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案件为例
更新日期:2024-08-28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审稿意见一、稿件概述本文题为《电诈类新型黑灰产业模式刑法规制问题实证研究以S县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案件为例》,由张桂旺、李建辉、何治中、包晨曦

 审稿意见

一、稿件概述

本文题为《电诈类新型黑灰产业模式刑法规制问题实证研究——以S县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案件为例》,由张桂旺、李建辉、何治中、包晨曦撰写。文章以S县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电诈案件为例,深入分析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黑灰产业的刑法规制问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优点评价

选题前沿,具有现实意义:文章选取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黑灰产业这一当前社会治理的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选题前沿,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案例详实,分析深入:文章详细描述了S县检察机关办理的多个典型案件,结合具体案情,对黑客入侵、信息贩卖、技术开发、资金转移等黑灰产业链环节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法律适用准确,理论探讨深入:文章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罪名的适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法律适用准确,理论探讨具有深度。
对策建议可行性强:文章不仅限于理论分析,还提出了加强网络犯罪打击能力、注重产业链条分析、坚持全链打击等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不足之处及修改建议

文献综述部分需加强:文章在引言或背景介绍部分对国内外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黑灰产业刑法规制的研究现状综述不够充分,建议增加相关文献综述,以明确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的创新点和贡献。
案例细节可适当精简:虽然文章提供了多个详细案例,但部分案例描述较为冗长,建议对案例细节进行适当精简,突出关键信息和法律适用点,使文章更加紧凑。
图表应用不足:文章在分析过程中缺乏图表辅助说明,如产业链结构图、案件数量统计图等。建议增加相关图表,提高文章的可读性和直观性。
语言表达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段落语言表达不够精炼,存在冗余和口语化现象,建议对全文进行仔细校对和修改,确保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总体评价

本文选题前沿,案例详实,分析深入,对策建议可行性强,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然而,在文献综述、案例精简、图表应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审稿结论

本文在充分修改和完善后,具备在《中国检察官》上发表的潜力。请作者根据审稿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特别是在文献综述、案例精简、图表应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加强完善。同时,建议进一步提炼文章核心观点和对策建议,提高文章的逻辑性和说服力。期待修改后的稿件能够更加精炼和深入,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黑灰产业的刑法规制提供更多有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