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意见
一、稿件总体评价
本文《数字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由杨绍华撰写,深入探讨了数字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内容详实、结构清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作者从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现状、法律规制困境及路径探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当前数字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见解。
二、具体审稿意见
选题意义
优点:选题紧扣当前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针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这一热点问题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建议:可以进一步强调选题的重要性,特别是平台企业垄断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整个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影响。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优点:作者引用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为文章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建议:可以增加对最新研究成果的引用,特别是近一两年内的权威文献,以体现研究的时效性和前沿性。
现状分析
优点:作者详细列举了中央和地方在反垄断法律法规方面的立法现状,数据详实,分析到位。
建议:可以在现状分析部分增加对国际平台企业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比较研究,以更全面地反映全球范围内的法律规制趋势。
法律规制困境
优点:作者深入剖析了当前平台企业垄断行为法律规制面临的三大主要困境,逻辑清晰,论据充分。
建议:对于每个困境,可以进一步细化分析具体案例,使论述更加生动具体,增强说服力。
法律规制路径
优点:提出了多元化与精细化反垄断规制策略、构建反垄断数字平台监管法律体系以及制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主动审查标准等具体路径,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建议:在提出具体路径时,可以增加对不同路径可能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的讨论,使建议更加全面和完善。
结论与展望
优点:结论部分总结全文,提出了未来研究方向,结构完整。
建议:可以进一步强调研究的实践意义,提出对未来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的具体期待和建议。
语言表达与格式规范
优点:文章语言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强,格式规范。
建议:注意核对文中数据、引用的准确性,避免出现事实错误或引用不当的情况。同时,部分段落可以适当精简,提高文章的可读性。
创新性
评价:文章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视角和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建议:可以进一步突出文章的创新点,明确指出与已有研究的区别和贡献。
三、综合评价
本文是一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选题新颖、分析深入、路径明确。建议作者在修改时重点关注文献综述的时效性、困境分析的具体性、路径建议的全面性以及语言表达的精准性等方面,以进一步提升论文质量。总体而言,本文已达到《江苏商论》的发表要求,建议在作者进行相应修改后予以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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