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视角下刑事证明标准条款的完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4年 第2期 | 杨开湘 邓文洁 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83 在法典化视角下,刑事证明标准条款的完善主要关注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逻辑性和层次性的厘清:
- 当前刑事证明标准条款在逻辑性和层次性上可能存在不足,这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标准的理解和应用产生分歧。因此,在法典化改革的进程中,需要清晰地界定不同层次的证明标准,明确其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
- 法律文本表述的调整和修改:
- 为了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有必要对现有法律文本中关于刑事证明标准的表述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这包括明确证据收集的程序合法标准、证据查证属实的法定义务,以及确立定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序规则。
- 证据收集的程序合法标准:
-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法典化改革应强调这一点,明确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求,以防止非法证据的使用和滥用。
- 证据查证属实的法定义务:
- 法典化改革还应明确司法人员对于证据查证属实的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在审判过程中,司法人员必须对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 定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序规则:
- 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法典化改革应确立定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序规则。这意味着在认定被告人有罪之前,必须排除所有合理的怀疑,确保案件事实的认定达到高度的确定性。
- 发现案件真相与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平衡:
- 在完善刑事证明标准条款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发现案件真相和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的价值平衡。这要求法典化改革既要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又要给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以便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合理的判决。
- 审判中心主义:
- 法典化改革还应强调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这意味着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的查明真相、断定证据、保护诉讼、公正裁决的重要作用。
通过上述方面的完善,可以进一步提高刑事证明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