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蒙古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思路
更新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298
核心提示:蒙古族文化是以蒙古高原为主要生存区域的蒙古族人民世世代代对自身生存环境作出的适合于本民族生存方式的反应格局,是以蒙古民族独特的思维模式表现出来的。作为蒙古族文化的一部分的蒙古传统体育文化是由既不同于主流体育项目又有异于其他兄弟民族体育运动的具有蒙古民族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与本民族语言、文字、神话、宗教、历史、科技相互交融而组成的文化,具有生存、生产、征战、娱乐、教育、谋划等功能。

      蒙古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以具有鲜明的蒙古民族特色的民俗、礼仪等为背景,多以生产、征战和智力开发为内容的体育运动为载体,旨在庆祝收获、愉悦神灵、教育族人、展望未来的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的。那些搏克手挥舞着双臂,跳着狮、鹿、鹰等舞步进入场地;那些骑手骑着快马风驰电逝般飞奔而去的背影;那些箭手宁心静气百发百中的手艺;那些棋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姿态都会给人们以很深的印象。如果你身临其境,不免生出仪式感,这可能是一种传统感的冲击效应吧。然而,从运动学(kinematics)的角度看,搏克的得格(得合)、高哈(勾)哈布斯热(踢)、舞热(背负投)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运动形式,至今为草原上的人们喜闻乐见。但细究这些动作的构成,总能将其归类为现代运动科学范畴中。如上述哈布斯热就是一对摔跤手的主动一方,用手控制住对方上身,在确认己方没有倒地危险的情况下,主动用脚踝内侧横扫对方小腿以下部位使对方失重心而倒地;还有舞热,是类似于柔道中的背负投等。由此看来,那些项目本身的动作、行为组成,技、战术等,可将其归入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等学科范畴中并用此类学科方法加以分析;同时将蒙古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诸多与神话、习俗、礼仪等相关的内容可用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的方法加以描述之。
 

人类知识的最高境界应该有艺术、宗教和哲学等。只要人们神智清醒,行动自如,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无不感受到这三样东西,想躲开也无法做到,只是人们对它们的理解是有所区别的,它们对人们的触动各有不同而已。人们对艺术的共鸣、宗教的崇拜和哲学的理解表现在感官的愉悦、灵魂的安顿和智慧的增加上。上述种种均取决于对那无上实体(substance)理解的尺度,有无尺度是一回事,尺度的大小自然是另一回事了。有无决定存在,大小只能在此基础上才得以生发,这又牵涉到人们对艺术、宗教和哲学的理解。在通常的学科分类中,艺术包括了音乐和美术,在这里更应该认为体育乃更高级的艺术,不管其形式还是其内容上,这样才能顺其自然地理解蒙古族传统体育及其文化现象。人们很乐意将自己的高兴和悲伤用音乐表现出来,激昂明快的歌声让人们激动不已而悲壮缓慢的音声洗涤我们的灵魂;优美的线条、鲜艳的色彩多少给人带来愉悦而丑陋而灰暗的图景不是人人喜得看的;假如有人有一个强壮的身躯,充满了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将他的激情和悲痛用他的肢体动作表达出来,自然有人用他曾经拥有的数学的、物理学的、生理学的、生物化学的、甚至人文社会学科的知识给予理解之,总不会超越空间的形式和时间的顺序。那么,人们对音乐的理解是对音与声的共鸣、对美术的理解是对线条与色彩的欣赏而对体育的理解则是对灵与肉的把握。这些均在空间与时间的尺度中进行,尺度在我们头脑中已固有,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能力是其具体表现,是一种洞察力。认为对蒙古族传统体育的理解就是上述种种问题的综合把握。

人们对体育的理解程度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大概有三个层次。一、认为跑、跳、投和摔就是体育,以运动者当场的表现来解读当时的情景,所理解的只是体育运动本身,观察者是与当时运动者的表现对话而不去关心运动者的意图及其身上发生的一切,看到什么认识什么;二、从他人或自己的运动中能感受到运动者的意图,与此同时关心运动时机体相关器官系统的功能活动并对其表现了如指掌,并作到与运动者的对话;三、像音乐大师手拿乐谱如同亲临现场一样,对于运动者的表现如同亲临现场,感同身受,运动者不仅是他人,也是自己,是与自己的对话,即看到想看到的东西,理解想理解的事情。

我们对体育的认识自然是通过在体育运动这一特定的环境中人的行为(behavior)表现来达成的。而人的行为以诸多动作(performance)组成,这些动作自然形成所谓的动作链(action chains),从外界看来表现为自然、流畅,组成一个或诸多行为环节。很显然,这些动作是在有意完成一定目的的活动中出现时才称其为与体育有关的动作和行为,否则,在其它情境之中,人们对他人或自己的动作和行为不会赋予体育的含义。

本文中,我们力求将人的全部的动作和行为纳入到因肢体活动而表现出来的有意义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从没怀疑过自己感觉到的东西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都认为真理在自己的一边,自己与真理同在。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认为观念能够反映对象的真实情况,就是真理。殊不知,人类只能感受到400-780纳米之间的可见光和16-20000赫兹范围内的声波,这对于持有“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在红外线和紫外线、低声波和超声波处人们因为不具备相应的尺度而丧失了辨别色、声的能力,如果不借助仪器设备提出的见解无疑就是毫无根据的虚妄之言。即便是在人能感知的范围内情况有时候也并不会让人满意。对象的被给予在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存在的,红绿色盲者看到的对象的颜色与那些Y染色体上的基因正常者相比应该是灰暗的。如此看来,即便有相同的对象的被给予,感受对象的尺度存在差异,人们所得到对象的属性也各异。

至此,我们的探讨已经深入到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及其内涵和外延等很小的范围,以至于几乎看不出体育与蒙古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就像身在森林深处且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种奇异的树木而无心顾及森林全貌那样。蒙古民族的文化很像上述一个人的自我意识的统一体的统觉,而蒙古族体育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与本民族的语言、风俗、习惯、神话、宗教、历史、科技等相互交织在一起为蒙古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至少在体育领域内表现出其特殊性方面提供文化的标示。诸如由于规则和内容的不同,搏克有别于自由式摔跤(free style wrestling)和古典式摔跤(Graeco-Roman style wrestling)的国际跤,又与中国式摔跤相区别;射箭时除了固定站立射箭之外还有骑射内容等,在主流体育赛事和其他兄弟民族体育中被忽略的东西在蒙古族体育中却被十分重视。这不能说与其风俗、习惯、宗教和历史无关了。

众所周知,现今通行的“体育”一词是从西方的physical education经由日本传来并固定下来的,在我国最早出现于1905年。从中英文词汇对照看,“体育”一词正好对应于“physical education”,其寓意也符合卢梭的人的“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因为,“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