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ICSID投资仲裁的司法化与去司法化改革》为作者:朱怡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鉴于ICSID投资仲裁争议事项的公法性质以及晚近所发生的合法
《ICSID投资仲裁的“司法化”与“去司法化”改革》为作者:朱怡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鉴于ICSID投资仲裁争议事项的公法性质以及晚近所发生的合法性危机,近来ICSID所采取的一系列调整措施使其步入了“司法化”进程。一方面,司法化措施的确有助于缓和合法性危机;另一方面,ICSID亦当提防司法化所带来的危害。妥善协调司法化与去司法化措施应当是今后ICSID持续改革与完善进程中所要遵循的发展路径。司法化与去司法化措施并行的ICSID大体上运行良好,应当巩固其在投资争议解决领域的主导地位。但是在程序规则的修缮与调整环节,ICSID仍然可有更多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应当转变对ICSID的谨慎态度并且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投资仲裁实践。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