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回顾
(一) 概念界定
早在20世纪60年代,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开始逐渐成为美国一些社会学家所研究的主题(Gurin等,1960;Friedsam等,1963)。Andrews等(1976)将生活质量划分为主观感受与客观评价两个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深化,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已成为学术热点。Shin等(1978)认为生活满意度是老年人对自己生活质量的一个总体性评估。Veenhoven等(1984)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生活满意度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指出其包含着认识与感受两个方面的内容。然而诸多学者更侧重于对生活满意度的主观感受进行研究。Commins(1997)指出生活满意度反映了老年人精神生活最终结果的主观领域,是老年人对精神生活比较全面的评价。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学者们开始展开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研究(张文玉等,2015)。王向东等(1993)提到老年人随着身体的衰老以及退休后工作、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的改变、家庭结构人际交往的变化等,都将会给他们的心理状态、尤其是生活满意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生活满意度是个体生活质量的重要心理参数之一,可从一个侧面反映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曾毅、頋大男(2002)给出了更为完善的观点,即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体各方面的需求和愿望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主观满意程度,是衡量生活质量的的重要维度之一,也是目前测量老年人对自身生活状况主观感受到的心理健康状况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生活满意度界定为人们对于目前生活的满意程度。由于研究对象为老年人,因此将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界定为老年人对其目前的生活的满意程度,在问卷中表述为“总的来说,您对您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吗?”。
(二) 生活满意度状况研究
对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状况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探讨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基本状况和群体差异,二是探讨生活满意度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生活质量等的影响。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个方面。大部分学者是以某个省市为例,研究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虽然研究的省市不一样,但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即大部分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现状看感到满意或很满意,如陈志霞(2001)、朱宝峰等(2002)、冯晓黎等(2005)、高敏等(2015)等。还有部分学者对老年人群进行分类,如陈彩霞(2003)发现北京市城乡老年人在总体生活满意度方面没有显著差别;吴振强等(2011)通过在安徽省全椒县的整群抽样调查发现空巢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状况不容乐观,生活满意的空巢老年人只占53.3%,低于当年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国外学者对第二个方面的研究较深入,如Gilman等(2001)的研究表明,身体健康是影响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
(三) 生活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
老年人对生活的总体满意度是各种资源综合作用的结果。以往对于生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研究中,主要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特征三大类因素。
个人特征包括性别、户籍、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孤独感等。不同学者对这些变量是否影响生活满意度及影响程度的大小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在性别方面,不同性别的高龄老年人在生活满意度、生活质量方面存在明显差异(Scott 等,1980)。但陈志霞等(2001)指出不同性别和年龄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都不存在显著差异。对于不同户籍老年人而言,城镇高龄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高于农村高龄老年人(桂世勋等,2001;陈志霞等,2001)。孙鹃娟(2008)以北京市为个案,经过调查也得出城市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较高的结论。但陈彩霞(2003)的分析结果是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差异不明显;高琳薇(2012)以贵阳市为例,发现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明显高于城市老年人。不同年龄人群对生活的满意度有所不同。郭文斌(2008)发现,不同年龄老年人在生活满意度水平上存在明显区别。研究表明,60-64岁组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水平最低,而70岁以上组的生活满意度水平最高(Charles,2001)。国内学者孙鹃娟(2008)指出分年龄段看,70-79岁的老年人比60-69岁的低龄老人和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易对精神生活表示出满意。但陈志霞(2001)发现不同年龄的老年人不存在显著差异。对于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老年人而言,孙鹃娟(2008)、肖日葵(2010)都发现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生活满意度越高。但是高敏(2015)发现在整体社会条件下,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产生影响。除此之外,学者们发现个人的心理特征也是影响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王萍等(2004)发现心理特征因素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有正面的影响因素。但有可能由于变量与已纳入模型的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是否经常觉得孤独”在模型中不显著。吴振强等(2011)在专门针对空巢老年人的研究中发现,无论是城市老年人还是农村老年人,孤独感对生活满意度均有明显影响。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随着空巢老人孤独总分的增加,生活满意度程度逐渐下降。
生理健康水平和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关系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Larson(1978)的研究表明,在影响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诸多因素中,健康水平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极为密切。Willits等(1988)通过研究发现,老年人容易因为身体罹患疾病而导致对自身健康的自我评价降低,从而间接导致其生活满意度下降。冯晓黎等(2005)对长春市农村老年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没有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其生活满意度要显著高于罹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可见,身体健康状况对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自我评价至关重要。参加体育活动明显有助于提高身体健康的水平,因此参加体育活动对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在国内外大量的有关研究中都有报告,诸多研究表明,长期体育锻炼对提高生活满意度有良好的积极作用,如Schilicht指出长期体育锻炼有助于提高运动者的生活满意度。
除了健康状况之外,Spreitzer等(1974)提出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影响最大另一个相关变量是收入的足够程度。Fern K.Willits等(1988)研究结果表明生活满意度与家庭收入等密切相关。Coke等(1992)基于健康状况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也认为养老收入的足够程度也是影响其生活满意度的关键因素。冯晓黎等(2005)进一步具体分析,发现普通老年人月平均收入在600元以上时,其生活满意度可达78.57%。董莉萍(2007)、肖日葵(2010)、张文玉(2015)等发现经济状况是影响生活满意度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因素。
家庭特征包括婚姻状况、居住方式、代际支持、房屋产权、子女的孝顺程度等方面。对于不同婚姻状况的老年人而言,国外学者Wayne M. Usui(1985)的研究发现在婚者其生活质量得分比无配偶高得多。国内冯晓黎(2005)、肖日葵(2010)也得出了一样的结论。但高琳薇(2012)发现无论城镇还是农村,有无配偶对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都没有产生显著性影响。这与陈志霞(2001)、骆为祥(2011)的研究结论一致,后者的分析还区分了是否近期婚姻解体,也没有发现显著性影响。高敏(2015)发现婚姻状况对城乡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方式存在较大区别。在城镇,有配偶的老年人对于生活有着更高的满意度;但是在农村地区,无配偶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相对更高。这一结论与Myers(1995)的结论一致。居住方式方面,曾宪新(2011)发现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与其实际居住方式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与家人同住可以使老年人享有更高的生活满意度。不过曾宪新补充道居住方式对单身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的影响,而对配偶健在的老年人没有显著的影响。高敏等(2015)发现居住方式对城乡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有所差异:在城镇地区,居住方式对老年人存在着显著的影响,而在农村地区,这一影响并不显著。代际支持方面,Zimmer等(2003)、Cong等(2011)指出在中国农村,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往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许多老年人都需要依靠其子女获得帮助,比如经济支持、情感支持、生活照料等。甚至有部分学者认为孙子女的经济支持也至关重要(Smith等,2004;刘晶等,2004)。有学者进一步细分经济支持,发现由子女和孙辈负担生活费的老年人对生活满意度更高(韦玮,2007)。韦璞(2007)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老年人生活满意度与社会支持网进行了研究,发现儿子、女儿和邻居提供的支持对生活满意度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儿子的影响最大。王萍等(2011)通过对农村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影响的纵向分析发现除了经济支持之外,代际间的情感交流也会显著缓解了生活满意度下降速度。研究还发现老年人为子女提供家务帮助间接地提升了其生活满意度的发展水平,但是老年人从成年子女处获得起居帮助显著地降低生活满意度。房屋产权方面,高敏等(2015)发现在农村地区,房屋产权对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有着更加明显的关系,没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有着相对较高的满意度。子女的孝顺程度方面,肖日葵(2010)认为子女的孝顺程度不同对生活满意度产生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