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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制及“第三方”发展策略
更新日期:2020-04-09     来源:社会保障评论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制及第三方发展策略》为作者:周卫民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

《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制及“第三方”发展策略》为作者:周卫民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制,实质是解决民众对于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社会民生类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之间矛盾的内在要求。这也是我国社会当前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主要方面和具体体现。现实中我国社会大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迫使政府的公共服务支出特别是社会民生类公共支出快速增长。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NPO的最重要主体主要承担着社会民生类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其数量的快速增长说明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上越来越倾向于选择社会服务机构。借鉴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NPO的经验,我国在发展NPO方面最重要和最迫切的任务是国家要通过立法不断完善NPO供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充分明确NPO的活动范围、行为规范、业务操守和职业道德等,从而促使NPO大力进行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同时政府要给予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充分的“父爱主义”,并认同NPO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促进NPO形成完整的策略和管理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索政府、企业和NPO三方合作供给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方式。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

2020-04-15• 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
《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构的倒逼机制及第三方发展策略》为作者:周卫民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社会服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