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体法律地位的审视——基于实质与形式要素之考量
更新日期:2020-04-14     来源: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李想  浏览次数:151
核心提示:《人工智能体法律地位的审视基于实质与形式要素之考量》为作者:李想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摘 要:是否赋予人工智能体法律主体地位,这

《人工智能体法律地位的审视——基于实质与形式要素之考量》为作者:李想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摘 要:是否赋予人工智能体法律主体地位,这不仅关系到侵权责任承担与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的解决,也会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人工智能体的法律主体地位由其法律人格的有无直接决定,而目前学界所提出的人格肯定说与人格否定说均存在不足。主体资格需要实质要素、形式要素的符合才能予以确认,法律应根据这种实质要素和形式要素与主体资格的符合性来判断是否应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具体来说,理性、意志自由及可支配的财产是判断人工智能体是否具有主体资格的实质要素,权利、义务、责任与实体外观则是判断人工智能体是否具有主体资格的形式要素,判断逻辑是先实质符合后形式一致。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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